各研究生培养单位:
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之后,可进入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匿名评审环节。为确保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,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学位论文专家匿名评审将同时进行,学位论文检测稿和匿名送审稿内容必须一致,并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学位论文匿名送审工作。相关工作务必于10月14日前完成,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要求
(一)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范围与形式
研究生学位论文全部实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(以下简称“论文检测”),论文检测统一由研究生院使用中国知网“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”(TMLC)进行。
(二)论文检测要求
1.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将于10月14日由研究生院操作,并通过研究生系统统一公布结果。学位论文检测结果通过者,由研究生院直接进行学位论文匿名送审;检测结果不通过者,不给予进行论文匿名评审,须从下一轮预答辩环节重新申请学位。
2.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各学科点认真审核,在递交学位论文至研究生院最终检测之前,为保证论文质量,导师可指导研究生自行检测。
(三)论文检测格式要求
论文检测需提交论文的正文部分(删除学位论文封面、扉页、中文摘要、英文摘要、目录、附录、致谢、发表论文情况等相关信息),引用字段需标注具体的文献出处。
(四)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的处理意见
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的文字复制比,以检测报告中“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”为依据,并对检测结果进行认定和处理。
(一)文字复制率≤15%的论文可以正常送审;
(二)15%<文字复制率≤30%的,研究生必须对论文进行重大修改,并对所做修改逐一给予详细说明,修改后呈导师审阅同意后,申请二次检测;
(三)文字复制率>30%的论文认定为严重抄袭。依照《广西民族大学纪律处分规定》《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》《广西民族大学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》等相关条款接受处理。
二、匿名评审工作要求
(一)匿名评审范围与形式
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须全部进行匿名评审(又称“盲审”“送审”)。匿名评审实行全委托线上平台送审的方式进行,送审专家由送审平台根据专业方向从全国高校专家库中抽选。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学位论文, 10月15日统一由研究生院直接送审。
匿名评审结果通过者,可进行学位论文正式答辩;匿名评审不通过者,不可进行学位论文正式答辩,须从下一轮预答辩环节重新申请学位。研究生首次参加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初审、符合申请复审条件并提出复审产生的专家评审费,由学院培养经费支出;第二次及多次参加送审产生的专家评审费用由研究生本人支付。
(二)导师对送审论文负责把关
研究生在完成学位论文后、拟送审前,必须经由导师认真审查把关,并确保送审学位论文为匿评论文送审稿,且符合送审论文格式要求。若因论文作者个人原因和导师审查疏漏,导致送审学位论文为非匿评论文最终定稿并影响匿名评审结果的,将由论文作者和导师自行负责。
(三)学位论文匿名评审格式要求
1. 封面样式要求
使用统一格式的匿评学位论文封面(附件1、2),封面底色为白色,论文封面信息须填写完整。
2.正文部分的有关格式要求
(1)匿名评审论文排版顺序如下:匿评学位论文封面、摘要、目录、正文、参考文献、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。
(2)匿评学位论文中不能出现“广西民族大学”、论文作者和导师姓名以及其它可辨识论文写作来源的任何字样、符号及图示等;
(3)论文作者在读研期间个人已录用、已发表的论文附于匿评学位论文后,不允许出现论文作者和导师姓名及作者单位等个人可辨识信息;
(4)学位论文基本技术规范:学位论文分别按照《广西民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基本技术规范(试行)》(民大〔2015〕179号)(附件3)、《广西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基本技术规范(社会科学类)》(民大〔2017〕222号)(附件4)、《广西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基本技术规范(自然科学类)》(民大〔2017〕205号)(附件5)和《广西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基本技术规范(外国语言文学中使用英语撰写论文的学科)》(民大〔2017〕208号)(附件6)的要求执行。
(四)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实施细则
1.学位论文匿名评审专家要求
每篇博士学位论文初审由5名具有正高职称的校外同行专家评审,每篇硕士学位论文初审由3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校外同行专家评审。
2.学位论文专家评审意见的处理
博士、硕士学位论文初审评审意见处理如下:
(1)若初审返回的评阅意见均在70分(含70分)以上,视为匿名评审通过,可以进行学位论文正式答辩;
(2)若初审返回的评阅意见中有2名及以上专家评分在70分(不含70分)以下,则视为匿名评审不通过,本次学位申请无效,不可以进行学位论文正式答辩,延期半年后重新申请预答辩;
(3)若初审返回的评阅意见中有且仅有1个专家评分在70分(不含70分)以下,由学生提出复审申请,导师同意及学院审批后,由研究生院加送2名专家复审。若复审加送的2名专家的评审得分均70分(含70分)以上者,则视为匿名评审通过,可以进行学位论文答辩;若复审加送2名专家的评审得分中有1名及以上专家评审得分在70分(不含70分)以下者,视为匿名评审不通过,本次学位申请无效,不可以进行学位论文正式答辩,延期半年后重新申请预答辩。
三、论文送检、送审操作步骤
(一)研究生进行学位意向申请。学生通过研究生系统“学位”—>“学位意向申请”,对个人学位基本信息进行核对后,点击“申请”。
(二)研究生上传送检、送审论文。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系统“学位”—>“送检送审论文维护与上传”页面同时提交检测版、盲审版论文。
1.检测版论文文档格式应为word格式,命名方式为:姓名-学号-论文题目,例如“张三-2018050101234-基于××研究.doc”;
2.盲审版论文文档格式应为PDF格式,命名方式为:学号.pdf,例如“2018050101234.pdf”。
(三)导师审核论文。研究生导师通过研究生系统“学位”—>“导师审阅学位论文”页面,对学生提交的检测版论文和盲审版论文的内容和格式进行审核。
(四)学科带头人审核论文。学科带头人通过研究生系统“学位”—>“送检论文审核”页面,对学生提交的检测版论文和盲审版论文同时进行审核。如果学科带头人有变更,各培养单位请及时联系学位科进行修改变更。
(五)研究生教学秘书录入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意见。教秘通过“论文送检送审管理”—>“送检论文审核”页面,将学院分学位委员会是否同意该研究生论文进行送检、送审的意见录入系统。
(六)学院主要负责人审核论文。学院主要负责人审核学院分学位委员会同意进行送检、送审的学位论文。如果学院主要负责人有变更,各培养单位请及时联系学位科进行修改变更。
(七)研究生导出送审审批表。导师、学科负责人、学院、学院主要负责人完成审批后,学生可导出送审审批表。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系统“学位”—>“送检送审论文维护与上传”界面的右上角导出《送审审批表》。研究生本人打印纸质版《送审审批表》并由本人签字后提交学院审核,学院须在“学院评定分委员会”一栏处盖章,汇总后交至研究生院学位科。
(八)研究生院统一进行论文送检送审。学位论文经由导师、学科带头人、学位分委员会、学院主要负责人审批通过,并提交《送审审批表》的研究生学位论文,将由研究生院统一通过“中国知网”学术不端检测系统进行的学位论文检测。文字复制率(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)≤15%的学位论文将直接通过网络送审平台进行专家匿名评审。论文检测结果和匿名评审结果将通过研究生系统统一发布。论文检测结果和匿名评审结果为“不通过”者,须半年后重新申请预答辩。
(九)研究生申请复审。初审结果全部返还后,由研究生院实时发布。初审结果有且仅有1位专家给出不及格(评分70分以下)的意见者,可以申请复审。复审稿不允许进行修改。提出复审者在研究生系统“学位”—>“学生复审申请”中申请复审,并填写《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复审申请表》(附件7)交学院审批后,将该表送至研究生院学位科后方可进入复审。
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工作事关研究生学位,关乎学校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,请各培养单位认真组织研究生、研究生导师、学科点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实施,以确保我校2024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。
特此通知
附件:
1.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匿评学位论文封面(博士、学术型硕士、同等学力申硕)
2.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匿评学位论文封面 (专业型硕士)
3.广西民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基本技术规范(试行)
(民大〔2015〕179号)
4.广西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基本技术规范(社会科学类)(民大〔2017〕222号)
5.广西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基本技术规范(自然科学类)(民大〔2017〕205号)
6.广西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基本技术规范(外国语言文学中使用英语撰写论文的学科)(民大〔2017〕208号)
7.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复审申请表
研究生院
2024年10月8日